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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贷款怎么算?怎样才算首套房?

发布时间:2020-11-27 00:00 阅读量:310 来源:涿州房价网
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最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

你现在居住的房子房产证若是你父母的名字,那么你再买一套也属于首套房购买。

2014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最新房贷政策,决定放松首套房认定,对拥有1套房并还清贷款后再购房家庭,执行首套房政策,并且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为7折。

2015年9月1日起,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二套房的定义: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这个并不难理解,如果分解快来看的话主要包含三个基本信息: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相关政策:

自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对已经有1套住房的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一次申请贷款买房时,金融机构应该执行首套房政策。

情景一:

假如房sir用商业贷款买过一套房,现在想要改善生活,再贷款买房(注意我说的是假如哈)。

若贷款结清——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有一项是与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息息相关的,那就“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该项附加扣除的基本规定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其重点就是——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此前,很多人对于如何认定“首套房”有争议,有的提出“认人不认房”,有的说“认房不认人”。还有不少人提出很多实务问题,如很久以前贷款买的住房,贷款及利息已还清,2019年以后再贷款买房,算不算首套?贷款买的住房已经卖了,2019年贷款买房,算不算首套?.....

现在税收政策已经明确:“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纳税人在填报相关扣除信息时,应审核一下自己准备扣除贷款利息专项支出的这套住房,其贷款利息究竟是否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如果对自己的住房贷款是否符合首套住房贷款扣除条件难以确定的,可以通过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等方式确认,可不要只看贷款利率高低等想当然的自我判断哦,以免造成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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