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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房毁约技巧有哪些呢?有人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0-11-27 00:00 阅读量:282 来源:涿州房价网
2018-09-30回答
1、没过户,卖家毁约,只需要付2倍的定金给买房;
2、卖方算过账,违约的付款少于多卖房的钱,才去干的;
3、作为买房,也是值得的;毕竟房子很多,好房子再次找找,可以找到的。
回答不周,笑纳。一、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有哪些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以下几种违约行为:
1、出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或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以上的一、二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第三种情形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第四、第五种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但有时一、二、四、五这几种违约行为如果严重,可能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也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比如买家逾期付款和卖家逾期交房都属于逾期的违约责任,但如果逾期的时间太长,守约方可以选择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但起诉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且胜诉后执行有时也是问题,与其如此,有时守约方不妨选择直接解除合同更有利。但如果违约方只是逾期,并无证据表示根本不履行,有时守约方想根据逾期的违约行为解除合同,也会有一定难度。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上面提到的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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